1、提交申报材料 2、填写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(下载) 3、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(1)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。 (2)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书或其它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。 (3)建设场地(或近旁场地)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复印件1份。 审批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时限:3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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